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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得规避三个误区

更新时间:2017-2-21 14:13:58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力度。其实在这之前,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已经是学校的热点。不过,虽说热闹非凡,硕果累累,但在表现形式、推进措施和效果落实上,存在着三个不容忽视的误区,值得大家注意和规避。

  一是没有长远规划,没有阶段小目标,想到哪儿做到哪儿。某地流行多种地方戏剧,名伶辈出,民间舞蹈盛行龙舞、狮舞、采茶灯、踩马灯等。当地一所学校,便要求每个班级每个学期自主选择一个传统节日或地方乡土传统文化节作为主题,一班一品,独自或联合开展一次校园文化活动。显然,该校的传承的项目尽管丰富,但无论内容选择、时段安排、呈现形式、量与度的拿捏等都处于松散状态。多中心就是无中心,如果传承仅仅止步于“有活动”,没有一根串联的线,没有进一步的推进之策,没有一套预设的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作支撑,这种松散格局之下的活动极有可能演变成表面繁华。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教育部要求“一体化为重点,整体规划、分层设计、有机衔接、系统推进”。因此,学校需要考虑三点:一是要选定具有整体性特征的具体内容,要对所学文本、知识、技艺等有权威性的规定,列出细目;二是要与现有教学课程有效对接,克服传统文化与现有课程“两张皮”的现象,强调传统文化与诸多学科的融通;三是要妥善安排与传统文化教育规律相符合的教学次第,要区分记忆与理解、养正与益智、做事与穷理等不同发展期的侧重点,立体式建构,螺旋式展开。

  二是忘却本质,屈服于功利,追求宏大的形式和影响。近些年的“传承”,有一种奇怪的趋势:动不动就来个大场面的千人方阵表演,或是五彩斑斓的文艺演出,或者“盛况空前”的作品展示。辅之以大小报刊、网站和电视台的报道,更有多位名人名家、上级领导临校视察、肯定、题词。事实上,他们的传承才刚刚起步,有的学校不过星星点点地做了一两年,充其量只是模仿其形,没有学到精髓,而且他们搞传统文化的目的,似乎不是为了传承,而是为了借机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

  虽说“酒香也怕巷子深”,传承文化需要恰当的宣传,但比扩大影响更重要的应该是注重活动的本源。《礼记·中庸》中说“可以赞天地之化育”,《易·贲卦·象传》讲“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即要通过活动,达到育人的目的。不应将传承活动等同于一些器物或表现形式,不要急于出成绩,要抓住形式背后的概念,不断挖掘出传统文化的精神。

  三是偏解传承,误认为传承就是延续知识,借古文育今人。一些地方对传承的理解,仅仅就是经典诵读,让孩子修身养性。把传统文化传承与德育划起等号,除了读读、背背、默默之外,最多就是在节日穿插有几个段子的文艺化表演。

  中国历史悠久,上下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丰富、精深不言而喻,因此,传承活动也应该是多方面的——对于传统技艺内容,主要通过实际操练掌握要领;对于文化知识,主要通过活动、体验、认知的方式达成目标;对于经典文本教学,则是引导帮助学生口诵心惟,学以致用。当然,传承活动还兼有对濒临失传文化的拯救,对传统思想的发展和创新等职责。

  总之,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要因时因地因需全面开花,人人用心,校校齐动,进而实现其终极目标。

  (作者邓文圣,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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