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正式公布。建议稿由15个部分构成,分为三大板块,共60条。
其中,涉及不少与高等教育学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等有关的内容,小编给大家划重点,一起来看看↓↓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是与高等教育最息息相关的部分了,建议稿明确指出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
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
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
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此外,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版块提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科技创新
而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方面,建议稿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
摘录部分内容如下:
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推进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
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国家科研论文和科技信息高端交流平台;
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
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
支持发展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
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扩大科研自主权;
这其中,学科、人才、实验室、交叉融合等高教热词也是频频被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