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1.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与招聘学校(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附件1《计划表1》中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列事业编制;附件 2《计划表2》中职业(综合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不列编制。招聘岗位包含两个以上工作单位的,被聘用人员根据公布的具体单位,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有技能测试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都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形式决定选岗顺序]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择岗。其中青岛蓝谷中学、青岛蓝谷小学可根据办学需求,从部分小学教师岗位(根据其需求学科)中先行组织考试选拔,符合条件人员可根据本人意向自愿报名参加选拔,被选中人员不再参加下一步自主择岗。2005年青岛市即墨区公开招聘现在岗的农村学校聘用制教师,若选择留在原农村学校聘用制教师时工作学校聘用,须在自主择岗前规定时间向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放弃参加自主择岗留在原学校工作申请书,否则必须参加自主择岗。
2.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即墨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6年。
十、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有关说明
1.职业(综合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工作人员)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有关规定管理,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工作人员)执行,与在编教师(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4.因面向青岛市就业的2021届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招聘尚未结束,《计划表1》中的小学语文教师1、小学语文教师2、小学数学教师和小学英语教师岗位有可能增加招聘人数,需根据省公费师范生招聘最终结果确定。
5.招聘简章、取消或核减计划、笔试成绩、资格审查、面试方案、考察、体检等信息在青岛市即墨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jimo.gov.cn/n28356033/index.html)公布。
咨询电话:0532-88512620(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32-88518776(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
招聘职业(综合高中)和幼儿教师(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