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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文,整省推进学生创新素养培育

更新时间:2021-12-30 10:22:56


12月29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表示,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立足不同类型、不同学段教育的特点,整体谋划、分类设计、一体推进。《意见》意在为加快培育具有创新素养的人才,推动山东教育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到 2025 年,基本形成政府主导、整体规划、分级管理、协同实施的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格局;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纵向衔接、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横向整合的长效机制;普遍形成以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为导向的开放、宽容的创新文化,高水平多样化的选修课程体系,精准高效的教学与活动体系,配套齐全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以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为核心的新型教育评价体系。全体学生的创新素养普遍提升,各类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在国内率先形成整省推进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的制度体系和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意见》提出四项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学生终身发展需要,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促进个性化发展。

(二)坚持面向人人。创新素养是每个现代公民都需要具备的关键能力和必备品格。创新素养培育要面向每个学生,为全体学生提供更加公平、开放、包容、多样化的专业服务。

(三)坚持因材施教。尊重学习者的主体地位,实现从“教”向“学”的根本转变。潜心研究各类学习者的个性化需求、特征,贯彻因材施教理念,为不同学生提供合适的创新素养发展机会。

(四)坚持协同培育。将学生创新素养培育贯穿大中小幼各学段,形成有利于创新人才发现、培育和评价的科学机制,实现不同学段之间、校内与校外之间的互通衔接。

《意见》提出五项重点任务。

(一)构建重点突出、学段衔接的内容体系。

1.形成对创新素养的共识。创新素养培育要着力于创新人格的形成,创新思维的发展,创新实践的开展。创新人格是创新的动力系统,包括创新意识、创新情感与态度、创新动机与意志以及创新信念、使命和价值取向等;创新思维是创新的智慧系统,包括发散性思维、聚合性思维、逆向思维、直觉思维、辩证性思维、批判性思维等;创新实践是将创新的想法付诸实施的过程,体现的是创新能力和知行合一精神。

2.明确各学段重点目标和领域。学前教育阶段以激发创新兴趣为主,注重游戏活动,培养想象力,保护好奇心,加强创新体验。小学阶段以培养创新意识为主,注重养成学生广泛学习的兴趣和注重探究的意识。初中阶段以培养创新思维习惯为主,加强创新技能训练,初步培养创新实践能力。高中阶段以培养创新志趣为主,注重形成批判性思维和辩证性思维能力,逐步完善创新人格。高等教育阶段以发展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为主,注重培养开拓创新的精神、自主创新的能力、坚韧不拔的毅力。

(二)形成全面系统、富有特色的实施体系。

1.优化课程体系。根据全省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目标,分学段、分类型确定内容序列,实现纵向衔接、横向关联、螺旋上升。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依托各自优势,设计、开发丰富多彩的创新素养培育校本课程。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开发十二年一贯制创新素养课程和“大学—中学”贯通课程。推进发明创造课程的设计、建设和实施。注重挖掘利用学科课程中的创新要素,高度重视科学、实验、信息科技(编程)、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实施。在贯彻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整合精简课程,开发多样化选修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学习需要。探索跨学段、跨类型、跨学校、跨区域课程共建共享机制。每年征集、评选、发布一批创新素养培育精品课程及案例,搭建省级创新素养培育精品课程展示平台,建设学生创新素养培育课程资源库。

2.深化教学改革。把创新素养培育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紧密结合,贯穿教学全过程,全面融入课堂教学和各类实践活动。将课堂作为主渠道,优化教学方式,使学习成为一种创造性体验的过程。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以创新性思维训练为重点积极倡导问题式教学、情景式教学、任务式教学、探究式教学、主题式教学、跨学科教学等教学方式。坚持教学民主,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差异,鼓励学生大胆假设、审慎求证。基础教育阶段积极开展生活化、情境化、项目化学习,通过观察、实验、操作、调查、信息搜集与处理、表达与交流、创新性作业设计等,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高等教育阶段积极引导和支持学生参与学术课题研究、科技项目研发、组织管理实践,实现学习、研究、实践的一体化。支持高水平综合性高校开设以培育学生创新素养为导向的创新实验室课程,开展社会调查和野外调查等实践活动。

3.完善活动体系。鼓励成立创新素养培育类学生社团,为学生自主开展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提供全方位支持。将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与校园科技节、文化节、社会实践、课后服务等有机融合,通过综合性社会实践、各类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新展示、文体展演等活动,丰富学生参与创新实践的经历和情感体验,激发创新动力。设立省级学生创新项目孵化库,支持学生围绕现实问题和未来需求开展研究,逐项进行跟踪服务和资金扶持,推动成果转移转化,使创新成为学生自主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健全配套齐全、导向清晰的制度体系。

1.完善体制机制。注重加强创新文化建设,为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尤其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奠定良好基础。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建立健全鼓励学校特色办学、教师教学创新的有效机制以及宽容试验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倡导百家争鸣、尊重学术的开放文化,鼓励敢为人先、勇于冒尖、大胆质疑的创新举动。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青少年创新素养数据库、创意思想库及人才预备库,发现和培养在各种创意发明及创造活动中涌现出的创新人才。组建山东省学生创新素养培育联盟,每年遴选一批省级创新素养培育基地和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发挥示范效应。依托高水平特色高中建设一批创新学校或创新班,对在学生创新素养测评中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专门培育。依托高校优势学科,组建一批省级创新人才培育学院,建立健全与创新学校、中小学创新素养培育基地等的对接机制,有效解决拔尖创新人才、超常儿童、偏才怪才等的升学通道问题。建立创新素养培育省级奖励机制,对在创新素养培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

2.推动多元主体协同。积极引导和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工作,促进学校资源、家庭资源、社会资源有机整合、优势互补,构建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社区、学校和家庭协同互动的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格局。发挥学校龙头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家长树立全面发展的科学育人观,摒弃唯分数论的错误观念。引导家长支持孩子体验大自然和参与劳动,鼓励生活中的小发现和小发明。充分发挥家长的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推动家长和教师共同开发实施综合主题类、项目化校本课程。各级各类学校每年组织开展家长、教师、行业企业代表、社区代表参加的以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为主题的学术沙龙、热点问题研讨等活动。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与科技馆、科技协会、青少年科技中心、发明协会等的合作,不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

(四)建立科学性、操作性强的评价体系。

1.优化地方政府履职评价。调整完善对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切实落实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战略任务和工作导向,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状况,重点考核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经费保障、实施成效等。

2.优化学校考核评价。按照管理权限,将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情况纳入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逐步提高权重。重点考核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开设、活动开展、条件保障、经费保障及培养成效等。定期对学校开展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专项督导,推进学校自评以及教师、学生、家长、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社区等多元主体评价。

3.优化校长教师评价。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学校办学自主

权、教师教学自主权,鼓励支持并保护校长、教师的改革创新热情。高度重视校长在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中的专业引领作用,以及在支持教师开展实践探索方面的保驾护航作用。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将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纳入对教师的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重点考核教师的创新素养培育意识、教学方式方法、实施成效等。

4.优化学生发展评价。引导树立创新素养导向的学生发展观和成才观,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创新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各类选拔性考试中增加对创新素养的考查。探索建立对学生研究性学习、项目化学习、课题研究等优秀成果的省级认定机制,可在各类招生考试尤其是中考中予以体现。科学研制具有山东特色的学生创新素养测评体系,动态更新创新素养观测点、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不断改进完善测评指标及工具。结合教学质量监测,强化学生创新素养测评结果运用。改进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评价体系,在试题命制、考试方式、评价反馈等方面体现创新素养导向,充分发挥命题的育人功能和对教学的正确引领作用。

(五)构建多元立体、务实管用的保障体系。

1.强化师资保障。研制面向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的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师资标准,制定师范生培养、在职教师培训、社会师资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形成立足山东、辐射全国的以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为核心的师资培养培训新格局。鼓励高校自主探索提升师范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制定实施师范生创新素养培育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定期举办分学段、分学科的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教师胜任力专题培训,支持教师将创新素养培育融于课堂教学、日常管理、文化建设、家校合作等活动,使教学创新成为常态。分学段、分类型组织开展创新素养培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积极探索引入企事业单位各类创新人才担任学校创新素养培育教师的有效机制。

2.强化理论支撑。依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组建山东省创新教育研究中心,组织开展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和行动研究等,对拔尖创新人才或超常儿童的发现、培养、评价等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山东省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帮助解决创新素养培育中的课程建设、教学实施、效果评价问题,总结推广优秀成果。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单列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专项。

3.强化资金扶持。设立省级项目专项资金,用于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专项规划编制、理论研究、课题实验、推进实施等领域,在标准建设、课程研发、教师培训、测评开展、基地建设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各市、县(市、区)要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学校开展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的师资培训、课程建设、活动实施等。

各级各类学校在现有项目中强化支持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相关内容,并专门设立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专项资金,在创新素养培育标准建设、课程研发、教师培训、考试评价、基地建设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的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起草背景和过程

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创新人才培养是科教强鲁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是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的主要基地,也是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的重要摇篮,在创新人才培养中起着关键的促进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我厅集中精干力量,从全省高校、教科研院所抽调专业人才,组建了工作专班,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一是梳理文献。整理分析关于创新、创造力、创新素养、创新素养培养培育、创新人才培养等主题的学术研究文献200余篇;梳理分析国家、各省份关于创新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文件20余个、措施80余条。为文件编制奠定了基础。

二是调研座谈。邀请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齐鲁师范学院、聊城大学、山东女子学院、济南职业学院以及济南、泰安等市级、县级教科研机构,代表性行业组织的高水平人才和部分学校校长,进行头脑风暴;到山东大学附属中学进行实地调研,与校长、中层干部、一线教师进行座谈交流,集思广益。为文件编制打开了思路。

三是研讨论证。工作专班起草完成初稿之后,召集省教科院各学段各学科教研员以及教育基本理论、教育管理领域教科研人员,邀请首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举行了专家论证研讨会,进一步了解了国内外创新素养培育的先进理念、做法和发展趋势。为文件编制把准了方向。

二、《意见》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五个部分。

《意见》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论述,践行素质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为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人才支撑,为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更大贡献。

《意见》指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政府主导、整体规划、分级管理、协同实施的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格局,全体学生的创新素养普遍提升,各类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在国内率先形成整省推进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的制度体系和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意见》提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面向人人,创新素养培育要面向每个学生;坚持因材施教,尊重学习者的主体地位,实现从“教”向“学”的根本转变;坚持协同培育,将学生创新素养培育贯穿大中小幼各学段。

《意见》明确,将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分解细化为五大体系,分别是内容体系、实施体系、制度体系、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内容体系主要包括形成对创新素养的共识、明确各学段重点目标和领域;实施体系主要包括优化课程体系、深化教学改革、完善活动体系;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多元主体协同;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优化地方政府履职评价、优化学校考核评价、优化校长教师评价、优化学生发展评价;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师资保障、理论支撑和资金扶持。

《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东省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山东省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泛开展试点,选取部分地市、区县或者学校,先期进行试点和样板打造;加强宣传引导,利用融媒体全方位宣传创新及学生创新素养培育的典型事迹和案例。

三、《意见》主要特点和创新之处

一是全面性。从内容指向看,以往关于创新教育的文件,往往只关注创新的某一个或某几个领域,最为常见的是科技创新、创新创业。《意见》所指向的创新全面涵盖科技创新、理论创新、管理创新、实践创新等各种类型的创新,真正把创新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从对象指向看,以往关于创新教育的文件,更多地指向拔尖创新人才,是少数人或者极少数人,《意见》所指向的对象是全体学生,认为创新素养是每个现代公民都应当具备的关键能力和品格,目标是全体学生创新素养的普遍提升,是面向人人的普惠性教育。

二是引领性。“素养导向”是当前国内外教育改革的共同做法。《意见》明确提出,创新素养是学生诸多素养中的关键要素,在核心素养的所有构成要素中处于统领地位。这就要求必须将创新素养培育置于极端重要的位置,列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校长、教师的议事议程,也昭示了教育教学改革的未来方向和突破口。同时,《意见》明确了创新素养培育的要义,即着力于创新人格的形成、创新思维的发展和创新实践的开展,这种从“素养”的视角出发,注重完整的“人”的培养思路,摆脱了传统上主要关注创新技能培养的狭隘做法,对科学推进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工作具有引领性。

三是系统性。以往关于创新教育的文件,往往只关注某个学段,大都是聚焦中小学教育阶段;或者只关注学校教育系统。《意见》将大中小幼一体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衔接贯穿始终,而且对创新文化着重予以强调。应该说,这是国内目前为止唯一能够冠之以“体系建设”的关于创新教育的专门文件,走在了全国前列。

四是实践性。文件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一直是被大家诟病的问题,《意见》在编制之初就特别强调要避免这一点。因而,整体来看,《意见》提出的措施还是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比如科学编制创新素养培育地方课程,建设学生创新素养培育课程资源库,设立省级学生创新项目孵化库,遴选一批省级创新素养培育基地和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组建一批省级创新人才培育学院,探索建立对学生研究性学习、项目式学习、课题研究等优秀成果的省级认定机制,组建山东省创新教育研究中心,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单列学生创新素养培育专项等,都是具体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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