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艺术院校
各艺术类院校不得增设专业招生

更新时间:2012-11-28 13:22:58


省招考办昨天对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下发了补充通知。招考部门强调,各艺术类招生院校要严格按新设置的艺术类专业目录招生,不得增设专业招生方向,不得将有艺术类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按艺术类招生。

  据悉,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教育部新公布艺术类招生专业设置目录,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将2012年定为校考的雕塑专业归入全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具体考试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原定为校考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归入全省音乐类专业课统考,考试科目为:基本乐理、视唱、听音、声乐、器乐。此外,考虑到美术类书法、摄影专业的专业特点,经请示教育部,2013年只报考上述两个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我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广大报名考生可登录省内招生院校网站查询有关要求和说明。

来源:哈尔滨日报

  热点新闻
  教育书籍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建设 | 合作伙伴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 ©山东招生网   鲁ICP备09001555号    广告服务
电话: 0532-88710406 QQ:917524373 邮箱:haojie2008ab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