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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远程教育考试委员会统考指南(5)

更新时间:2015-10-30 9:41:10


  八. 关于统考时间安排

  30.每年统考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统考时间暂定每年举行2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和9月的最后一个周六、周日进行。每年度具体考试时间将在网上公布。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选择参加考试的时间和科目。

  31.考试不通过,下次还能考吗?

  答: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可以多次参加统考, 每次参考门次由学生自己选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将应考课程全部考试合格,毕业时方可取得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

  九. 关于统考报名及考试

  32.统考试点初期学生采用什么方式报名?

  答:(1)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按规定时间要求到所在学习中心报名。学生报名时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网考办公布的统考考点。试点高校对本校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将报考名单与科次等信息,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报名管理系统统一报至网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2)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负责办理本院学生的集体报名手续,负责向网考办统一缴纳考试费用。

  (3)集体报名通过统考报名管理系统和书面文档两种方式进行。

  33.统考考试收费标准是什么?如何缴费?

  答:2005年统考试点期间的考试收费标准待通知,缴纳方式由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按规定要求统一缴纳。

  5月统考暂时不收费,待上级主管部门的统考收费许可的批件下来后补交。

  34.统考报名后,考生是否可以修改报考科目等信息?

  答:在统考报名截止日前,考生可以到所在学习中心或所属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修改报名及所考科目等信息(具体以各网络教育学院的规定为准)。在统考报名截止日后,考生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也不能退取考试费。

  35.参加统考时考生需携带什么证件?

  答:统考时考生需持有效证件和《准考证》,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

  36.统考有效身份证件指哪些?

  答:统考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和“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兵证)。要求考生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与考场出示的证件必须一致。

  37.统考准考证如何打印和领取?

  答:统考准考证由各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或所属学习中心(由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统考报名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发给考生本人。2005年7月以后,考生可通过统考网站查询本人《准考证》。

  38.统考考试方式如何?

  答:统考初期,统考考试方式一般以常规纸笔形式进行或个别课程采取机考(网考)的形式。统考条件成熟后,考试方式再逐渐过渡到完全无纸化的机考(网考)。

  十. 关于统考成绩

  39.统考考试成绩如何记录?

  答:统考试点期间,统考课程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网考委确定,考试结果由网考办公布。

  40.统考考试成绩有何作用?

  答:对2004年3月1日(含3月1日)以后入学的本科层次网络学历教育的学生,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将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

  41.统考成绩记入学籍档案吗?

  答:统考成绩是否记入学籍档案由所属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确定。

  42. 考生考籍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网考办为每个考生建立统考考籍电子档案。统考考籍档案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统考成绩及违纪作弊记录等。

  43.统考考试合格有证书吗?

  答:由于网考办已经为考生建立统考考籍档案,因此不再发放统考考试合格证书。

  44.考生如何查询统考成绩?

  答: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远程教育网或所就读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学院(学习中心)查询统考成绩。

  45.统考成绩由谁发布?何时发布?

  答:(1)统考考试成绩最终由网考办发布。(2)统考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后40天之内发布。

  46.《大学英语》听力考试分数占卷面成绩的比例是多少?

  答:(1)《大学英语(A)》听力考(30分钟)分数占卷面成绩的30%;(2)《大学英语(B)》听力考(20分钟)分数占卷面成绩的20%; (3)《大学英语(C)》听力考(20分钟)分数占卷面成绩的15%。

  47.《大学英语(A)》口试分数是多少?口试怎么进行?

  答:《大学英语(A)》口试满分20分,占该科考试总成绩的20%。口试时考生两人一组进行对话,就特定话题进行表达和会话。考生进入备考室后,抽签组成“AB考伴”,每组考生抽取一套考卷。每套考卷包括两个不同的会话主题(提供文字或图片提示),考生A和B分别准备10分钟。口试开始后,考生按照试题要求进行会话。每段会话时间为5分钟。两段会话共计10分钟。

  48.考生是否可以申请复核统考科目成绩?需履行怎样的手续?

  答:在网考办公布统考成绩后10天内,考生可通过中国远程教育网提出复核成绩申请,并往指定帐户汇入成绩复核费(笔试每门次10元)。机考网考及口试成绩不接受复核。

  十一. 关于统考违纪违规处理

  49.对统考考生违纪违规情况如何处理及处罚?

  答: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其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当次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停考1-3年的处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者,取消统考资格。考生违纪违规的具体情况将按照《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作出处理。考生违纪或作弊情况由网考办向有关单位通报。

  考生应认真遵守有关考试的规定和考试纪律,真实地发挥自己的最好水平。

  50.如何认定考试违纪?

  答: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51.如何认定考试作弊?

  答:根据《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未经允许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52.统考考试违纪或作弊由谁认定,由谁做出处理决定?

  答:考生在统考考试中,出现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由考点做出认定并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再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上报网考办,由网考办做出处理决定。

  53.在统考成绩公布后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如何处理?

  答: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一经查实,统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教育部电子注册,同时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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