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企业领袖
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10月举办

更新时间:2010-10-11 17:01:09

  中新社南宁9月29日电(记者 林艳华)为完善和深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金融服务机制,构建中国—东盟自贸区互利共赢金融发展新格局,第二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将在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举办。届时,来自中国和东盟国家金融主管部门高官、中国和东盟及欧美驻亚太地区商业金融机构高管及其他各类银行代表,知名专家学者逾400人将应邀出席论坛及相关重要活动。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29日介绍,本届金融论坛将以“深化合作机制,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金融互利共赢发展新格局”为主题,分设“区域经济一体化下银行业的‘走出去’战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区域性银行业机构的跨越式发展之道”、“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中小企业的融资和上市策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保险业的发展机遇”等四大议题进行研讨,增设中国—东盟银行家圆桌会议。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秘书长郑军健说,较之首届,是届论坛在内容设置上具有更强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因应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双方人流、物流、资金流的大幅增长,对金融合作亦提出更高要求。中国、东盟国家需要通过加强金融合作,支持企业利用自贸区零关税政策,在“走出去”、互联互通等方面发挥作用,让双军健表示,论坛致力于实现三大目标:建立中国—东盟银行家圆桌会议机制,定期举行中国—东盟银行家圆桌会议,充分发挥中国银行业协会与东南亚国家联盟银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第二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共识》,更好地服务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需求;强化银企合作平台,深化银企合作,推动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银企“双赢”。

  据悉,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10月20日至24日在广西南宁举办,是在自贸区如期建成背景下举办的新一届经贸盛会,将围绕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和《投资协议》,在原有的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和魅力之城四大专题的基础上,特别增加服务贸易专题,促进双方在金融、物流、教育等服务领域交流。

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10月举办 

作者:林艳华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10-11 14:30:57 
  中新社南宁9月29日电(记者 林艳华)为完善和深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金融服务机制,构建中国—东盟自贸区互利共赢金融发展新格局,第二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将在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举办。届时,来自中国和东盟国家金融主管部门高官、中国和东盟及欧美驻亚太地区商业金融机构高管及其他各类银行代表,知名专家学者逾400人将应邀出席论坛及相关重要活动。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29日介绍,本届金融论坛将以“深化合作机制,构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金融互利共赢发展新格局”为主题,分设“区域经济一体化下银行业的‘走出去’战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区域性银行业机构的跨越式发展之道”、“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中小企业的融资和上市策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保险业的发展机遇”等四大议题进行研讨,增设中国—东盟银行家圆桌会议。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秘书长郑军健说,较之首届,是届论坛在内容设置上具有更强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因应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双方人流、物流、资金流的大幅增长,对金融合作亦提出更高要求。中国、东盟国家需要通过加强金融合作,支持企业利用自贸区零关税政策,在“走出去”、互联互通等方面发挥作用,让双方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郑军健表示,论坛致力于实现三大目标:建立中国—东盟银行家圆桌会议机制,定期举行中国—东盟银行家圆桌会议,充分发挥中国银行业协会与东南亚国家联盟银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第二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共识》,更好地服务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需求;强化银企合作平台,深化银企合作,推动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银企“双赢”。

  据悉,第七届中国—东盟博览会10月20日至24日在广西南宁举办,是在自贸区如期建成背景下举办的新一届经贸盛会,将围绕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和《投资协议》,在原有的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和魅力之城四大专题的基础上,特别增加服务贸易专题,促进双方在金融、物流、教育等服务领域交流。 

  
  热点新闻
  教育书籍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建设 | 合作伙伴 | 招聘信息

版权所有 ©山东招生咨询网   鲁ICP备09001555号    广告服务
电话: 0532---88710406 QQ:917524373 邮箱:haojie2008ab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