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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考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划定规则

更新时间:2012-2-26


2011年山东高考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划定规则

在昨天(6月24日)下午的高考新闻发布会上,省招考院副院长董良军详细说明了2011年山东高考各批次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

  1、本科一批:按招生计划1∶1.2划定

  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其招生计划1∶1.2全省统一划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军检分数线根据军事、公安类高校本科招生计划,在确保生源充足的前提下,不低于本科二批省属线划定;公安类专科体检分数线为本科军检线下40分。

  2、本科二批:三划分数线报三次志愿

  在本科一批录取结束后,根据本科二批中部属、外省省属和本省省属高校的招生计划划定省属线,然后对除济南、青岛以外的有市属本科高校的市根据市属计划划定市属线,济南、青岛两市的分数线单独划定(省、市分数线差原则上控制在20分之内)。

  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增加计划的高校分专业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本科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在生源范围内,以第一次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征集计划数1:1同步平行降分。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将仍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增加计划的高校分专业再次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本科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在生源范围内,以第一次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征集计划数1:1.2同步平行降分。

  3、专科(高职):以二本线为准平行降分

  专科(高职)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两次划定,根据专科(高职)一批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以第一次划定的本科二批线为基准,按招生计划1:1同步平行降分。

  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增加计划的高校分专业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专科一批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在生源范围内,以第一次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征集计划数1:1.2同步平行降分。

  专科(高职)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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