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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学院成人教育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2-2-26


嘉应学院成人教育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档案是反映学生在校学习情况的真实表现。为加强成人教育学生的档案管理,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学期间档案管理

  1、在籍学生在校期间每人均须建立个人档案。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成人高考录取档案、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个人奖惩材料等。

  3、学生在校期间所受奖惩均应及时登记归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在校的历史记录。学生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材料均应归入个人档案。

  4、学生档案按个人所在专业班学号顺序建立相应的档案顺序号。

  5、学生毕业时各系应将学生的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个人奖惩材料等材料装入个人档案。

  6、毕业生登记表是学生毕业的凭证之一,学生个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个人成绩表是学生在校学习成果的真实反映,各系的教师和教务员应按该课程评定的成绩作准确记录。

  二、学生毕业及毕业后的档案管理

  1、学生毕业时,学生本人在领取毕业证书的同时领取档案,并交学生单位人事部门。严禁学生本人私自拆封档案。

  2、毕业生应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将本人档案领取。

  3、暂无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可自带或经申请由成人教育处保管。

  4、学生毕业后,各系应按嘉应学院档案管理规定将各班学生个人学习成绩表、成绩一览表、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生名单、毕业生毕业证发放签领表等归类送交成人教育处。

  5、成人教育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将成人高等教育录取名册、毕业生审批名单及各系上交的材料归类送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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